溶出度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

计算方法
溶出度%=(Ai×Mr× Xr%×n)/(Ar×0.1)

举例一:测头孢拉定片的溶出度测定:

方法:取本品,以0.12mol/L盐酸溶液900ml为溶出介质,转速为每分钟75转,依法操作,60分钟时,取溶液适量,滤过,精密量取续滤液适量,用溶出介质稀释成每1ml中约含头孢拉定25ug的溶液,在255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光度;另取本品10片,研细,精密称取适量(约相当于平均片重),按标示量加溶出介质溶解并定量制成每1ml约含头孢拉定25μg的溶液,滤过,同法测定。计算每片的溶出量。限度为90%,应符合规定。

计算公式一:

溶出度%=(Ai×Mr× Xr%×n)/(Ar×0.25)

计算公式二:

溶出度%=(Ai×Mr×n)/(Ar×平均片重)

注:Ai为样品吸光度;

Xr%为对照品含量;(Xr%可通过含量测定求得)

0.25为规格;

Mr为对照品重量(g);

Ar为对照品吸收度。

举例二:诺氟沙星胶囊溶出度测定:

方法:取本品,以盐酸溶液(9→1000)1000ml为溶出介质,转速为每分钟50转,依法操作,经45分钟时,取溶液10ml,滤过,精密量取续滤液5ml,置100ml量瓶中,加盐酸溶液(9→1000)稀释**刻度,摇匀,作为供试品溶液,在277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光度;另取诺氟沙星对照品适量,精密称定,加盐酸溶液(9→1000)制成每1ml中含5µg溶液。同法测定,计算每粒的溶出量。限度为标示量的85%,应符合规定。

计算公式:

溶出度%=(Ai×Mr× Xr%×n)/(Ar×0.1)

举例一中,我现在使用的是公式二,但一些人提出说应该用公式一。举例二中的公式是我现在使用的公式。请各位指点下,我的公式有没有问题?应该是那条公式或还有其他计算公式不?不知道药检所使用的是什么样的公式?

我找到了佐证《中G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与药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2005年版》中溶出度测定项下,